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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北京医保新政策
时间:2022-11-01来源:
北京市医保局2022年关于医保的一些新政策或政策变化
2022年,北京市医保局又实行了一些便民服务或者有利于老百姓的新政策,详细信息如下:
1、北京市核酸检测对市民免费,所需费用由财政资金和医保基金共同负担。(2022年5月3日发布)
2、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A类定点医疗机构增加至49家。(2022年6月2日发布)
3、北京市医保局主动提醒北京普惠健康保参保人办理理赔。(2022年6月9日发布消息,实际执行时间为八九月份)
4、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2022年实行)
5、《关于公布本市第三批调出非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药品品种的通知》(京医保发【2022】21号)(2022年6月公布),到2022年底本市医保药品目录与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完全一致。
6、 2023年1月1日起,门诊不设封顶线,2万以下报销比例不变;2万以上在职职工报销60%,退休职工报销80%(含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2022年8月19日发布)
7、 2022年度职工大病起付线降至30404元,北京普惠健康保的对应责任也同步降低免赔额至30404元。(2022年8月19日发布)
8、 自2022年9月1日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在职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缴费比例不变;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仍执行现行标准,70岁(不含)以下按照100元/月划入,70岁以上按照110元/月划入。(2022年8月19日发布)
9、 2022年9月1日起,个人账户资金实行记账管理,参保人员不可自由支取,实现定向使用,主要用于支付参保职工本人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医药费用。9月1日前已划入医保专用存折中的个人账户资金,参保人员今后仍可随时取现使用。(2022年8月19日发布)
10、自2022年12月1日起,允许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父母、子女共济使用家庭成员个人账户资金,支付本人和共济对象发生的符合个人账户使用范围规定的相关费用,并可使用个人账户为本人和共济对象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缴费、购买本市补充医疗保险(现阶段特指北京普惠健康保)。

结束语:自医保局成立以来,每年都有一些新的便民服务或者有利于老百姓的新政策,对于我们广大参保人员来说都是利好,也证明市政府非常关心老百姓民生民意,让老百姓能享受更多更好的福利。